12月27日晚,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据悉,月度税率表分为7个级数,税率从3%~45%不等。最低的级数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对应的税率为3%。
根据相关规定,所谓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就是大家通俗理解的年终奖。具体指的是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此外,年终加薪等项目也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范畴。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月度税率表,截图来自财政部官网
据悉,全年一次性奖金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按此计算,如果某职员的年终奖为10万元,除以12个月后,得到的数额为8333.33元/月。那么根据月度税率表,其对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210,所以10万元的年终奖最终的应纳税额即为100000x10%-210=9790元。
值得关注的是,财政部还在《通知》中称,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自2022年1月1日起,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