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权威人士透露,在今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重新定位之后,各级地方政府迅速调整了监管方向,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到了首要的位置上。该人士表示,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各级监管部门要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其中,对金融监管机构而言,加快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夯实金融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各级政府而言,健全法律机制,增加恶意违法违规的成本;对金融企业而言,完善公司治理,切实提升董事会、监事会履职能力和决策监督水平,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对实体企业而言,苦练内功,主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也要主动与金融市场对接,充分发挥金融优势,助力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同时,要求地方练就‘火眼金睛’,强化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对此,该人士强调。“总之,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及时有效识别和化解风险。在坚持中央统一规则的前提下,压实地方监管责任,加强金融监管问责。”
据了解,在具体措施方面,各级地方金融工作部门将加挂金融监管局的牌子,并将原金融工作局的职能分为服务、监管、执法三大块,重点强化监管、执法两块工作。地方将赋予金融监管局相应的执法功能,并配备执法人员。
不仅如此,各级地方金融工作部门下属各区也将设立独立的金融监管部门,主要负责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
明确“7+4”类机构三大监管职责
另据前述权威人士介绍,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服务实体、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扎实做好各项金融工作,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最新监管精神已经明确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7类金融机构和辖区内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所(“7+4”类机构)的资本监管、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等三大监管职能将由地方金融工作部门负责。
对此,有业内专家表示,上述监管调整是基于最新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重新定位后,地方作出的部署。
该专家称,这次重新定位是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最重要的一个贡献,或者说是最重要的一个信息,就是重新定位。
“既然是重新定位,那就说明我们现在的金融有很大的问题,有很大的缺陷,极大的风险,否则为什么需要重新定位呢?”该专家如是说。“大家知道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不是一码事,五年才开一次。从1997年当面发声,亚洲金融危机第一次开,五年才开一次,为这个会议准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
该专家进一步表示,这次的金融工作会议完全是一个崭新的定位,敲了一个警钟,而且这个警钟敲得非常响。主要是两个重点,即防风险和严监管。
前述权威人士也称,当前,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的金融科技日益兴盛。在此背景下,合规与创新两种力量的交织作用对金融服务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需求和挑战:
一方面,对于那些试图运用金融科技满足新增市场需求、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的机构而言,要探索如何减轻其面临的不断加重的合规负担,避免其因对相关政策理解存有偏差而“误入歧途”;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假借创新之名试图规避监管或进行监管套利的机构,要尽快提高甄别和处置此类风险的监管能力,有效遏制各类风险借助网络和移动终端快速传播,维护金融稳定乃至社会稳定。
“总之,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监管,突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该人士表示。“同时,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和互联互通,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